下面是清远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增值税优惠政策惠及清远市432企业的资讯,欢迎浏览。 3月16日记者从清远国税局获悉,去年清远国税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惠及清远市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432户、销售额119.96亿元,销售额同比增加29.81亿元,增长33.1%,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扶持了企业发展。 据清远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清远市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主要包括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软件产品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产农产品免税企业和其它优惠类型(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宣传文化和避孕药具等)7类企业。 据统计,在2011年度新增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中,自产农产品免税企业增加58户、其它优惠类型企业增加45户,两类企业占新增企业户数的96.3%。2011年,自产农产品免税企业销售47.6亿元,同比增加16.7亿元,增长54.1%;其它优惠类型企业免税销售2.8亿元,同比增加1.6亿元,增长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