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为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质量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提高检验检疫依法行政的有效性,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全国进出口企业推行“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系统”。6月起,清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面启用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清远地区800多家备案登记的进出口企业实施信用管理。
为配合系统正式运行,清远检验检疫局周密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还组织各科室、办事处业务骨干进行了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培训,有效掌握《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管理系统》操作和应用的要领,为信用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打下基础。目前,该局已基本完成了辖区内进出口企业、产地证注册企业等基础数据录入更新工作。
清远市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启用后,清远检验检疫局将通过现代信息化手段对相关企业信用情况进行采集评价,并按“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分别实施相应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对A级企业重点支持,给予享受检验检疫优惠政策,优先推荐实施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检验检疫便利措施;对B级企业积极引导,给予适当的优惠便利措施;对C级企业加强监管,提高日常监管频次;对D级企业重点监管,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等。